当前位置:催收常识>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文章

[声明] 本页面内容系本网站摘录或者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为用户提供更多参考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对其观点、真实性、时效性负责,并不构成任何适用依据及应用建议。相关问题的法律规定以政府实时公布为准。本站特此声明。

如涉及作品内容或版权等其它问题,本站声明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异议内容。

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文章

如果离婚了的话还是有人过来要债的话自己就应当依法偿还所欠债务,除非可以证明这笔债务是对方的个人债务,并且,讨债人在讨债的过程当中所使用的这些方法都是违法的,当讨债人的这些所作所为已经严重威胁到自己的人...

离婚时债权的处理原则是需要双方共同承担,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离...

对接收逃债财产人或恶意串通协助逃债的人的强制手段,对被告人躲避,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况在法律规范的对策,只是实体法规定了逃债的无效,例如最高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以逃...

《民法典》将夫妻共同债务单列一条,写明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普遍表示形式,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事后追认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除此之外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为债务人的个人债务。而这部分个人债务是...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汇法网 催天下律师群 :156488132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46号老学堂创意园58号楼605-606

投诉反馈入口:点击申诉

服务热线: 400 007 8989-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8:00

客服邮箱:kefu@cuitx.cn

邮政编码:210015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