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债权人的委托,现向您发函:您可登陆www.cuitx.cn,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后进行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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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关注以下提示:
在构建我国“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之下,如您未能在限期内提出异议、与债权人协商达成一致或履行支付义务,本次函件发送情况将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提供给信用机构匹配查询,由查询机构自行评估查询结果,请您珍惜信用。
催 告 函
编号: 【2021】第F5CDV9P3号
王*,浦*娜:
接受浙江蓝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以下简称债权人),就您应付杭◑◑◑半岛小区费用一事,向您发出本催告函。
浙江蓝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您存在物业服务关系,已向您提供物业及其他服务,但您未支付相关费用,截止2021年2月18日,共欠计4999.59元。(物业费)您的行为严重影响杭◑◑◑半岛小区环境的维护和浙江蓝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正常运行,并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及浙江蓝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要求,特发函正告如下:
一、请您在2021年2月18日前向浙江蓝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付清物业费;
二、请付款到以下物业公司对公账户:
【仅对债权人及债务人展示】
【仅对债权人及债务人展示】
【仅对债权人及债务人展示】
请见函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逾期将采取进一步措施。
特此函告,请关注上方提示信息,珍惜信用,积极沟通。
2021年02月18日